中國時報【張士達╱綜合報導】

香港《壹週刊》報導張柏芝票房慘淡窮途末路,與經紀公司AEG新亞洲娛樂一拍兩散,幸好拿了謝霆鋒8000萬港幣(約3.1億台幣),暫時衣食無憂。謝霆鋒則說:「柏芝從來沒有向我拿過一塊錢,沒有要求我任何金錢。」他請各界不用擔心兩個兒子生活費。據知兩人是無條件離婚,但謝每月給兒子生活費,數目與離婚前無異。

周刊報導張柏芝離婚後有被害妄想症,若外出時有人拍照,就請助理用手電筒照對方,但為挽救瀕臨末路的事業,改走親民路線,帶兩個兒子逛街時,路人要求合影來者不拒。

AEG新亞洲娛樂集團總裁余毓興昨就《壹週刊》的報導嚴正回應,怒斥該周刊行為給媒體人丟臉,一定追究到底:「那本雜誌的新聞完全不真實,文中所提到的事情根本是無中生有,憑空捏造!我們一定告上法庭,絕不姑息他們這種無良行為。」


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霆鋒護前妻-否認柏芝討3-1億生活費-21300036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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